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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關名稱
博士廳
機關職掌
職掌參考文獻
博士廳,博士,滿洲一人,漢一人。掌教經義,立肄業生之課程而考其業,凡聖製御製之頒發者,皆繕於冊而敬儲。光緒大清會典,卷76
博士掌分經教授,考校程文,偕助教、學正、學錄經理南學事宜。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史稿,卷115,頁3319
設置詳情
中曆西曆層級上級機關一級機關沿革說明參考文獻
順治1年-順治10年1644-1653三級國子監禮部(國子監)初,順治元年,定滿、漢祭酒各一人,兼太常寺少卿銜。滿洲司業二人,蒙、漢各一人,兼太常寺寺丞銜。滿、漢監丞、典簿俱各一人,漢博士三人。建八旗官學,置滿洲助教十有六人,蒙古八人。分設六堂,置滿、漢助教,學正,各十有二人;學錄六人,典籍一人。隸禮部。清史稿校註,第4冊,卷122,頁3297-3298
順治10年-順治15年1653-1658三級國子監禮部(順治)十年。裁漢博士一人。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卷22,頁3
順治15年-順治18年1658-1661二級國子監國子監(順治)十五年復故(國子監自理事務)。十八年,置滿洲博士一人。清史稿校註,第4冊,卷122,頁3298
順治18年-康熙2年1661-1663二級國子監國子監(順治)十八年。設滿洲博士一人。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卷22,頁3
康熙2年-康熙10年1663-1671三級國子監禮部康熙二年,(國子監)復隸禮部。清史稿校註,第4冊,卷122,頁3298
康熙10年-康熙52年1671-1713二級國子監國子監(康熙)十年,(國子監)仍歸本監。清史稿校註,第4冊,卷122,頁3298
康熙52年-光緒31年1713-1905二級國子監國子監1.(康熙)五十二年。裁漢博士一人。
2.(光緒三十一年十一月己卯) (1905.12.6)國子監即古之成均。本係大學。所有該監事務。著即歸併學部。
1.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卷22,頁3
2.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實錄:德宗景皇帝實錄,卷551,頁315
配置職官
職官名稱異名品級中曆西曆
博士從七品。初制,漢員八品。乾隆元年改同滿員。順治1年-光緒31年1644-1905
經承未入流[不詳][不詳]
參考文獻
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第02冊,卷147,頁878
清代國家機關考略,頁72
清代中央國家機關概述,頁198
更新日期
2024/01/09
Apr 2 2024 18:08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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